海派创始合伙人王建宇博士就美对华铝型材征收高额“双反”关税接受记者采访
2011-03-30

    2011年3月王建宇博士接受一财网记者采访。

    美国商务部3月29日作出终裁,决定对中国产铝型材征收8.02%至374.15%的反补贴税及32.79%至33.28%的反倾销税。其中,对忠旺公司反补贴税率达374.15%。

    去年8月与10月,美国商务部分别初裁对中国产铝型材征收最高137.65%的反补贴税及59.31%的反倾销税。与初裁相比,美国商务部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有所下降,但反补贴税大幅上升。

    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建宇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谈到,这等同于中国铝型材企业在美国商务部终裁中已经全军覆没,“总的来说,情况很糟糕。”

    王建宇谈到,但中国企业尚可以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阶段再放手一搏,全力争取无损害,这也许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依照程序,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后,案件交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终裁,在获得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后,美国商务部才可针对中国产铝型材发布反倾销令和反补贴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晚将于2011年5月12日前公布决定。

    在这次终裁中,反倾销方面,佛山广亚和肇庆新中亚因是关联公司而被归并为一个公司,征收33.28%反倾销税,肇庆亚铝因中途放弃而获得33.28%税率,有29家企业获得32.79%的平均税率,其它没有应诉企业获得33.28%的税率。而反补贴中,中亚公司税率8.02%;广亚公司获得9.94%。其它所有企业因为辽宁忠旺等公司放弃应诉而获得374.15%的税率。

    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铝型材出口国。铝型材主要用于建筑业,也可用于制造太阳能支架、汽车和船只。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10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铝型材总值为5.03亿美元,略低于2009年的5.14亿美元。

(附:王建宇律师个人简介)    


王建宇

    原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山西人,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得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1999年获得英国莱斯特大学欧洲和国际商法硕士学位。2000~2002年获得香港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1988~1993年,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国际经济法教研室讲师。1993~2002年,在深圳市政府经贸部门工作,负责反倾销应诉工作。

    在过去十多年反倾销应诉实务中,先后代理过中国上百家企业,帮助其成功应诉美国、欧盟、加拿大、印度等国针对中国彩电、木制卧室家具、23号永固紫、零售购物袋、CDR、DVDR、户外烧烤炉、烫衣板、铝型材、皮鞋等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的原审调查、新出口商复审、常规年度复审等。所代理的国外对中国提起的第一起反补贴案--加拿大对从中国进口的户外烧烤炉反补贴案大获全胜。在该案中加拿大边境事务署最终终止反补贴调查,为中国企业及中国政府此后应诉外国对华反补贴调查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